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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薪計劃】美國華特迪士尼樂園4.3萬職員放無薪假 究竟點樣先可以令員工滿意?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肆虐全球,外地不少政府推行居家隔離令,首當其衝固然是娛樂、消閒產業。早已暫停營業的美國華特迪士尼,早前宣佈下星期開始,停止43000位員工出糧,但一切員工福利則仍維持一年,但暫時未有恢復支薪日期。究竟如斯龐大的集團需要全體放無薪假,領導層應該怎樣做,才可達成多方共識? ‧ 美國華特迪士尼宣佈,旗下43000名員工將停止支薪,為全球最大規模無薪假計劃。 停薪但福利照常 這次華特迪士尼無薪假措施,受影響職員多達43000人,為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多月以來,全球最大無薪假計劃。當局計劃在4月19日開始停止支薪,只有200員工會繼續維持必要運作。但工會表示休假若短於一年,仍會獲得同等員工福利,包括暫存有薪假期、保險及醫療福利。至於公司不會在期內裁員,員工職級、工資水平不會作出改變。工會以外,各大僱員群組如護衛、遊樂設施操作員都同意計劃並達成協議。 ‧ 只有約200名員工維持必要運作,其餘所有員工均停薪留職,以及擁有現時福利。 要員工滿意必需領導層先行 今次暫停支薪計劃,從消息發佈到達成協議僅半個月,坊間對此方案亦算理解。究竟當中有甚麼值得參考地方?首先是資方保證4月19日薪金依然會全額發放,無薪假期間亦不會被解僱,至少保障員工飯碗,令數萬人倍感安心。第二是公司保留員工福利,讓他們覺得必要時仍可向公司求助,相比全球不少公司損失所有福利甚至即時解僱,迪士尼至少保障。第三是要讓員工覺得管理層和他們站在同一陣線,「齊上齊落」。早前迪士尼公司主席艾加(Bob Iger)亦宣佈放棄全部薪酬,直到疫情和公司情況改善為止。香港迪士尼高層亦先減薪20-30%,這樣才有「叫價能力」讓員工每週放一日無薪假。 ‧ 領導層必需先行,或更大幅度減薪,起帶頭作用增強「叫價能力」。 若高層只顧請食「無情雞」,但自己繼續拿高人工,亦不了解「民情」,不但會令留下來的員工對公司欠缺歸屬感,若消息傳出去的話,更會令公司聲譽受損,受影響都是老闆和高層。政府經常提倡「共渡時艱」,其實不只是員工之間共渡,更應全公司上下一起「共渡」,領導層更應先行或做得更多,這樣才能穩定軍心。 ‧ 要共渡時艱不應只是員工層面,要讓他們有發聲空間和知道公司狀況。

【武漢肺炎】打工仔反對放無薪假會被炒?疫境下3大僱員自保方法

本港經濟在去年年中開受到衝擊,加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市民在家避疫減少外出,不同企業要求僱員放無薪假(No-pay leave)情況漸見普遍,希望減少營運開支。不過,公司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時,其手法有可能違反勞工條例。不妨了解以下3招,好好保障個人權益吧! 1. 打工仔有權向公司提出反對 僱主有責任向月薪員工支付完整工資,未經雙方同意而更改合約即屬違法。假若員工不願意放無薪假,其實是有權反對。雖然目前勞工法例只有「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條文,讓勞資雙方協議存在灰色地帶。不過,根據立法會文件CB(2)1949/02-03(01)號指,政府曾清楚表示,倘若僱員與僱主之間的僱傭合約是訂明以固定月薪計算報酬。如要作出無薪假期安排,僱主須事先得到僱員同意。如僱主用任何方式,包括電話、電郵、公司通告等方式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僱員可按需要向僱主提出反對。 日薪僱員方面,由於薪金是按日計算,是按僱主安排上班,當僱主作出停業決定時,日薪員工便需要接受無薪停工安排。所謂停工,根據僱傭條例「(1)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2)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符合停工條件,員工將可視作被遣散,僱主需要根據勞工法例發放遣散費。 2. 達成共識並釐清條文 公司讓僱員放無薪假,勞資雙方均須預先協商,並要得到彼此同意。當中更涉及法定假日、年假計算、年資累計等複雜安排,所以僱員應留意以下事項: a.無薪假跨越法定假日,需額外補回薪金或日後補假 根據《僱傭條例》 第17條「休息日的給予」內已明確指出,僱員除有權享有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外,尚有權享有休息日。因此,假如無薪假橫跨法定假日,僱主需在無薪假完結後,額外補回薪金或該日假期。 b.放寬兼職限制 部份僱傭合約列明限制員工兼職或從事其他職業權利。若公司要求僱員放無薪假,打工仔可要求僱主放寬相關條款,讓僱員在放假期間,能夠額外工作賺取收入,盡量維持生活上各項開支。 c.訂下限期 僱傭條例指出,僱員如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單方面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就可以行使停工引致變相解僱的權利,追討僱主代通知金及年資補償。因此,打工仔不應該接受沒有限期無薪假停工安排,而是跟僱主商議好每個月停工日數。 3. 確保日後有追討權利 不少打工仔都會擔心不接受無薪假期安排就要被裁員,因此逼於無奈同意放無薪假。若果需要簽署有關無薪假安排文件,打工仔可以留意有否寫上「我願意放棄日後追討權利」。如有,則要考慮清楚是否簽署,以確保日後追討權利。打工仔亦可爭取僱主書面承諾,在經濟環境變好,業務回復穩定或有盈利時,以特別津貼或花紅補償僱員無薪假損失。 現時僱傭條例對於無薪假未受監管,更沒有制定清晰指引,當中只有「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條文,讓勞資雙方協議存在灰色地帶。所以長遠來說,政府應立法對無薪假作出規管,確保安排不能較原有合約的勞工權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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