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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熱話【8.31開始申請】兩大超市要減價回饋市民!?一文了解第二期「保就業」 計劃新增注意事項!

【8.31開始申請】兩大超市要減價回饋市民!?一文了解第二期「保就業」 計劃新增注意事項!

新冠肺炎疫情持仍在持續,政府早前完成保就業計劃第一批申請的款項發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8日)公布將推出第二期「保就業」計劃,並宣布放寬部分申請資格。下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公佈更多計劃詳情,針對早前未能受惠的長者僱員,以及無受疫情太大影響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和大型超市,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引入新措施,包括:

1.僱主可以為65歲或以上長者僱員申請補貼,只要有強積金戶口,就可以獲發5,000元工資補貼。即使長者僱員實際工資的50%,少於每月5,000元,僱主亦可就每名相關僱員,獲每月5,000補貼,但補貼款項全額須用於支付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

 

2.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收到的第二期保就業計劃,須承諾回饋不少於80%的工資補貼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例如提供管理費減免,或在業主或法團同意下,將款項存入管理戶口,以應付未來支出。

 

3.兩大超巿集團百佳及惠康領取補貼後,須為客人提供減價優惠,或為弱勢社群或非政府機構,提供超市現金券或更多折扣。


 

保就業計劃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日期:
第二期申請為8月31日7時至9月17日。早前已申請的15萬僱主要重新申請,但手續會相對簡單。9月中下旬望批出首批第二期津貼,涵蓋9至11月的工資補貼。
 
申請資格:
第二期計劃的申請資格不變,所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不分行業均符合資格。至於自僱人士若於3月31日或之前,已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亦可受惠。但已在第一期計劃中,領取一筆過7,500元資助的自僱人士,則不能再於第二期提出申請。
 
申請方法及所需資料:
 
「保就業計劃」網址為:https://www.ess.gov.hk/zh/。僱主申請前必需承諾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以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其他申請資格、罰則詳細資料亦有在計劃網頁內列明。僱主欲申請可在網頁頂部按下「立即申請」,需先選擇申請性質;進入下一頁後需要核實申請資格,版面有七條問題,所有問題均需答「是」才可進入下一步。
核實申請資格後,僱主需預備以下資料:
●商業登記證或相開登記證明;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計劃參與編號;
●僱主之公司或個人銀行戶口電子副本(檔案大小為10MB內)
指定表格範本可按此處或於網上申請表格中下載。
 

● 先選擇合適的申請類型。

● 申請前有七個問題核實申請資格,最底部會列明僱主所需資料。

● 第一個步驟需填寫公司名稱、地址、MPF等公司基本資料。

● 僱主需選擇計算月份,因會用作計算補貼額,故要小心選擇。

● 第二步為填寫銀行資料,僱主需要上載最新一個月的月結單或存褶電子副本。

● 最後一步為填寫僱主聯絡資料,完成後再確認無誤便完成,整個過程約需5至8分鐘。

 
相關罰則:
勞工及福利局亦在網站內列明,若補貼期間內裁員及不是將補貼全數給僱主,將會設有罰則,並追回未有支付的補貼額。而早前較模糊的罰款百分率亦在網站內公佈,公司總數僱員少於10人為10%;10-49人為20%;50-99人為40%;100-499人為60%;500人或以上為80%,代表僱員人數愈多,罰款百分率愈高。罰款總額為當月補貼額 X 僱員減幅百分率 X 罰款百分率,詳請可見下圖。新增罰則方面,如企業若於申請第二期津貼時被發現於6至7月期間大幅裁員,如無合理解釋或計劃重新請人,政府或會拒絕其申請,並收回已發放的津貼。

●僱員愈多,罰款百分率愈高。

 
 
 

●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申請已完成,共有14.85萬個僱主申請,涉及保障僱員數目190萬,工資補貼涉439億元,平均每人獲2.3萬津貼,97%僱主為中小企,380名僱主僱用500人以上;另有11.6萬人屬自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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