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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熱話【賣家須知】網上拍賣平台放售物品要辦理商業登記?甚麼情況下可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賣家須知】網上拍賣平台放售物品要辦理商業登記?甚麼情況下可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近年不少人都會到二手買賣平台進行交易,日前有港媽在網上發文,指12歲女兒突然收到稅務局信件,要求她補交過去3年在Carousell上買賣戶口的商業登記費,共8250港元。事件引起網民極度關注,很多人都表示自己經常會將二手物品放上網買,擔心會被當成經營業務,被追討商業登記費。究竟網上買賣是否必須辦理商業登記?
 
Carousell賣家被追商業登記費
該港媽表示,其女兒於2019年開設Carousell戶口買賣物品,惟近日收到稅務局信件及電郵,指需要就其戶口補交過去3年的商業登記費,每年費用為2750元,即共8250元。港媽最初還以為信件是騙案,但後來確認稅局信件屬實,她表示稅局做法不合理,因女兒主要出售公仔、小說、文具及漫畫等,商品狀況有全新亦有二手,但3年間買賣宗數不超過10單。


很多人會將二手物品放上網放售,認為自已並非做生意。不次事件一事,很多都大感疑惑,不知怎樣才能釐清定義。根據稅務局資料,一般而言,只要進行地點是在香港,並為圖利而從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務、工藝、專業、職業或其他活動,都必須根據《商業登記條例》辦理商業登記。而二手拍賣網及社交平台買賣貨品是否須辦理商業登記,就要視乎賣家有沒有營運生意的意圖、持續時間長短,以及是否獲得利潤。

出售全新物品是否都要進行商業登記?
物品狀況是不影響是否要進行商業登記。舉例來說,當購買全新物品後發覺不適合會用較平價錢轉讓,這情況就不符合獲利一項,所以不需要商業登記。相反,若出售二手絕版玩具圖利,就需要進行商業登記,

 
甚麼情況下可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1.業務利潤主要得自提供服務及其每月平均銷售或收入總額不超過10,000港元
2.就其他業務,每月平均銷售總額不超過30,000港元
 
現時稅局設有機制查核實體業務及網上業務,有否遵行《商業登記條例》的規定。就網上買賣活動而言,稅務局會了解以下6件事,查核是否有遵行該規定。
1.購貨
2.尋找買家
3.運送貨品
4.交收貨款
5.規模
6.進行地點
稅務局提醒市民,任何人士如沒有按規定就其在香港經營的業務申請商業登記,即屬違法,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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