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誕剛剛過去,不過佛誕在香港並不是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所以有不少打工仔仍然要返工。早年政府宣布將會逐步增加法定假期,由現時的12日增至17日,最終能與公眾假期「睇齊」 。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透露,待立法會通過《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明年的佛誕假期將成為首個新增的法定假日。事實上不少人找工作,除留意工種、職位和薪酬外,另一個關注點就是放「銀行假」還是「勞工假」,事關且後者比前者少 5 天假期!那為何會有這樣分別呢?如果增加5天法定假日,對僱主經營成本造成甚麼影響呢?
張建宗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facebook專頁發文,表示雖然今年的佛誕維持為公眾假期,但立法會現正審議《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僱傭條例》下法定假日的日數由目前12日逐步增至17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若草案獲順利通過,全港過百萬「打工仔」將會受惠。他形容「這是一個改善勞工權益的重要里程碑」。政府在條例草案中提出,按次序新增的5日法定假日,分別是佛誕和聖誕節後第一個星期日、復活節星期一、耶穌受難節,及耶穌受難節翌日。
「公眾假期」即「銀行假」。根據香港《公眾假期條例》規定,市民每年擁有 17 日公眾假期,如果機構和企業實行「銀行假」,僱員就能夠依照日曆上全部「紅日」放假。而「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根據《僱傭條例》第 39 條《假日的給予》,僱員每年都享有 12 日法定假日期,較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少5天,包括耶穌受難節、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及聖誕節翌日。
銀行假源於英國政策
不過為何會有兩種分別呢?其實「銀行假」是源自於英國在19世紀所訂立的《1871年銀行假期令》。當時英國政府想透過法令讓一般商業交易暫停,使銀行在指定日子休業,讓整個社會都可享用假期,於是就訂下4個指定日子為銀行假。香港在1875年首次為公眾假期立法,並制定《假期條例》。經多次修訂後,政府於1997年決定公眾假期(不包括星期日)總日數上限為17日。
至於勞工假,雖然港英政府已就公眾假期作出正式立法規定,但銀行假制度只適用於大機構企業員工或公務員。香港在上世紀50年代起工業發展蓬勃,可是以製造和勞動力為主的「藍領」職業則不受這制度保障,很多工人長時間工作,卻未能享有政府定下的假日制度,要放假就要先放棄當日薪金。
其後,政府在1961年定下6天有薪法定假日,均與中國傳統節日有關,即農曆年初一二、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冬至。在1967年暴動後,政府頒佈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當中把部份公眾假期列為任何僱員都可享有「法定假日」。其後數度增加,至1999年增至每年12天,一直沿用至今。
放「銀行假」不是理所當然
部份僱主為員工提供更好福利,會給予僱員《公眾假期條例》規定的17天假期,而有些老闆只會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的法定假日讓員工放假。即使「勞工假」比「銀行假」少5日,但《僱傭條例》只規定其中12天公眾假期為僱主必須給予僱員的假期,是最基本保障員工福利底線,因此只要僱主不違反當中條例便沒有犯法。
現時有不少行業員工依照「銀行假」放假,根據勞工處在2011年調查顯示,香港約有 280 萬名僱員可享法定假日,當中有近半數,即約140萬人可享有17日公眾假期,但仍有約 3 成僱員,即約 85 萬人是按12日法定假日休息。前年本港勞工人口達390萬,如果將兩種假期劃一,意味將有約170萬打工仔受惠。
加5日假增0.3%經營成本
對於應否統一假期,多年來勞資雙方一直各執一詞,最常涉及經營成本及人手問題。根據2016年政府文件顯示,政府經濟顧問曾評估,每增加1日法定假期,預計每年最少為僱主增加3.7億元經營成本,而增加5天假期,成本則會大幅上漲至元。然而,職工盟指出,全港僱主每年勞工成本估計超過5,000億元,每增加1日法定假期,其新增成本其實只佔約0.37%。而且,工資只佔經營成本的三分一,即僱主其實只增加約0.13%經營成本。對中小企而言影響輕微,都是在可承擔範圍之內。
另外,有中小企表示,增加假期雖對成本影響不大,不過業內經常面對人手不足,特別是飲食和旅遊業難以聘請替工,店舖或因人手問題要休業。而資方代表又認為,12日法定假期已較其他亞太地區多。政府表示,劃一假期不但可提升基層勞工就業質素,更可改善社會長期不公平。政府將會繼續與商界商討逐步提高法定假期日數,最終與公眾假期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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