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球年初經歷「COVID-19」(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簡稱武漢肺炎)疫情帶來衝擊,原本生活節奏和方式都被打亂,例如不少市民就曾經為了買口罩而廢寢忘餐。不過除疫情之外,在香港也發生許多其他大事,在今年即將結束之際,編者們會在未來兩日,挑選2020年十大新聞事件,回看不平凡及動盪的一年。
1.武漢肺炎爆發
2019年11月,中國武漢爆發一種新型肺炎。短短2個多月、踏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至全球,其後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其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Novel coronavirus, COVID-19)。這場疫情至今造成8,035萬人確診、175萬人喪命。除不少人失去生命外,各國更面臨前所未有的大動盪,經濟陷入蕭條,各行業生計大受影響,特別是旅遊、航空、餐飲行業均受災難式打擊。
2.市民排隊搶購口罩
早在1月初,已引起部分香港市民和專家的注意,1月起在街上戴口罩的人已逐漸增多。惟自疫情爆發以來,政府一直拒絕全面關閉香港與大陸之間海關人流出入境口岸,以堵截輸入源頭。隨著疫情持續,不少市民為求自保,四出搶購口罩。不過當時全球都面臨「口罩荒」,可謂「一罩難求」。因此,每逢商店公布有口罩出售,便會吸引大批市民從凌晨時份開始排隊,包括一些行動不便的長者。這個口罩荒逐步蔓延糧食,甚至是廁紙也成為被搶購對象。
3.防疫措施實施,生活不再日常
在疫情之下,口罩已成為市民外出必需品,進入商店前量度體溫也是指定動作。政府推出一系列防疫措施,包括香港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刊憲(有關《規例》亦被稱為「限聚令」),以減少社交接觸,以及規定健身室、美容院和戲院等處所停業,令社會各界進入抗疫新常態。政府更一度全日禁食肆堂食,引起市民不滿,目前是下午6點後才不得堂食。
為減少市面人流,不少上班族因此而改為在家工作,學生則在家上課學習,現時用Zoom等視像會議程式已成為新常態,至於各項大型活動均要取消或改為網上舉行。而政府鼓勵市民參與全民檢測,認為可以有效找出隱形傳播鏈,並稱要500萬人參與,數據才有代表性,而結果只有近180萬人次參與,找出32宗新確診個案,未見顯著成效。其後推出的「安心出行」計劃、「回港易」及疫苗注射等措施仍然受到不少市民質疑。
3.四輪防疫抗疫基金
政府今年已推出四輪防疫抗疫基金,以支援受疫情影響的各行各業。四輪基金的金額分別為1300億、1375億、240億及64億港元。而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紓困措施當中最矚目的是800億港元保就業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有14.85萬個僱主申請,涉及保障僱員數目190萬,工資補貼涉439億港元,平均每人獲23,000港元津貼,97%僱主為中小企,380名僱主僱用500人以上;另有11.6萬人屬自僱人士受惠。
5.港區國安法通過
去年香港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大規模社會動亂,到今年部份港人演變成打「國際線」,公開遊說外國制裁中國。為遏止這種在港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人大常委終於在今年6月30通過將《港區國安法》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當中,一共有6章,條文66條,分為6章,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4大罪行,政府表示條文不具追遡力。
根據法律條文,以上罪行最高刑罰均為無期徒刑。至於煽動、協助、教唆或資助他人犯法,嚴重者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較輕者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最令人嘩然的是,任何人在香港境外組織港獨活動即屬違法,外國人在自己國家從事相關活動也會屬犯《港區國安法》。
條例列明在三個條件下,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會行使管轄權,將犯事者移送中國法院審理,包括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政府管轄「確有困難」、香港政府無法有效執法的「嚴重情況」、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就會由公署立案偵查,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法院處理,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和刑罰,適用法律改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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