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於今天(31日)起接受申請,至9月13日截止,而工資補貼涵蓋9至11月。與此同時,早前「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通知新一批成功申請人,以及陸續發放補貼,涉及400多名僱主以及900多名自僱人士,補貼金額大約一億元。今次放寬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要求,惟申請條件已經過修訂,釐清申請資格。為免各僱主墮入誤區,編者就列出6大注意事項,同時與大家逐步重溫說明申請過程,以及列出各種要預備的文件,使大家可在5分鐘內完成登記程序。
6大僱主注意事項
1.已申請第一期資助的僱主,可以重新選取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最高補貼額仍為每位僱員每月9,000 元;
2.申請補貼的僱主須於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已為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又或職業退休計劃戶口;
3.「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涵蓋65歲或以上僱員。即使僱主並沒有為其作出自願性供款,或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沒有顯示有關工資金額,也可提出申請。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聘用該等65歲或以上的僱員人數計算,每人可獲每月5,000元補貼;
4.第一期計劃中,只要臨時僱員每周工作不少於3天,僱主就可以申請工資補貼,惟第二期計劃中,「臨時僱員」不作受薪僱員計算;
5,僱主不能為正在放無薪假之員工申請工資補貼:
6.如僱主於第一期補貼期(即2020年6月至8月)內大幅裁員,而該僱主無意重聘僱員填補空缺,或未能就其「裁員」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拒絕有關僱主第二期工資補貼申請,而政府有權取回該僱主第二期的全數或部分任何已發放的工資補貼。
●僱主申請前必需承諾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以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其他申請資格、罰則詳細資料亦有在計劃網頁內列明。
申請前注意事項
「保就業計劃」網址為:https://www.ess.gov.hk/zh/。成功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的僱主,可直接使用第一期的申請編號、密碼及聯絡人手提電話號碼,登入計劃的申請網頁提交第二期申請。網頁會自動顯示第一期申請時提交的資料,記緊核對資料正確無誤。若然是沒有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的僱主,可以跟隨以下步驟:
首先,在網頁頂部按下「立即申請」,需先選擇申請性質;進入下一頁後需要核實申請資格,版面有七條問題,所有問題均需答「是」才可進入下一步。
核實申請資格後,僱主需預備以下資料:
●商業登記證或相開登記證明;
●19年12月1日至20年3月31日內,強積金受託人名稱、計劃參與編號;
●僱主之公司或個人銀行戶口電子副本(檔案大小為10MB內)
● 網站首頁列明計劃內容、申請資格及罰則等資料,僱主可在頂部按「立即申請」進入下一步。
● 先選擇合適的申請類型。
● 申請前有七個問題核實申請資格,最底部會列明僱主所需資料。
● 第一個步驟需填寫公司名稱、地址、MPF等公司基本資料。
● 僱主需選擇計算月份,因會用作計算補貼額,故要小心選擇。
● 第二步為填寫銀行資料,僱主需要上載最新一個月的月結單或存褶電子副本。
● 最後一步為填寫僱主聯絡資料,完成後再確認無誤便完成,整個過程約需5-8分鐘。(勞工及福利局圖片)
僱員愈多 罰款百分率愈高
勞工及福利局亦在網站內列明,若補貼期間內裁員及不是將補貼全數給僱主,將會設有罰則,並追回未有支付的補貼額。而早前較模糊的罰款百分率亦在網站內公佈,公司總數僱員少於10人為10%;10-49人為20%;50-99人為40%;100-499人為60%;500人或以上為80%,代表僱員人數愈多,罰款百分率愈高。罰款總額為當月補貼額 X 僱員減幅百分率 X 罰款百分率,詳請可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