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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開始申請】兩大超市要減價回饋市民!?一文了解第二期「保就業」 計劃新增注意事項!

新冠肺炎疫情持仍在持續,政府早前完成保就業計劃第一批申請的款項發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8日)公布將推出第二期「保就業」計劃,並宣布放寬部分申請資格。下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公佈更多計劃詳情,針對早前未能受惠的長者僱員,以及無受疫情太大影響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和大型超市,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引入新措施,包括: 1.僱主可以為65歲或以上長者僱員申請補貼,只要有強積金戶口,就可以獲發5,000元工資補貼。即使長者僱員實際工資的50%,少於每月5,000元,僱主亦可就每名相關僱員,獲每月5,000補貼,但補貼款項全額須用於支付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   2.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收到的第二期保就業計劃,須承諾回饋不少於80%的工資補貼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例如提供管理費減免,或在業主或法團同意下,將款項存入管理戶口,以應付未來支出。   3.兩大超巿集團百佳及惠康領取補貼後,須為客人提供減價優惠,或為弱勢社群或非政府機構,提供超市現金券或更多折扣。   保就業計劃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日期: 第二期申請為8月31日7時至9月17日。早前已申請的15萬僱主要重新申請,但手續會相對簡單。9月中下旬望批出首批第二期津貼,涵蓋9至11月的工資補貼。   申請資格: 第二期計劃的申請資格不變,所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不分行業均符合資格。至於自僱人士若於3月31日或之前,已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亦可受惠。但已在第一期計劃中,領取一筆過7,500元資助的自僱人士,則不能再於第二期提出申請。   申請方法及所需資料:   「保就業計劃」網址為:https://www.ess.gov.hk/zh/。僱主申請前必需承諾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以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其他申請資格、罰則詳細資料亦有在計劃網頁內列明。僱主欲申請可在網頁頂部按下「立即申請」,需先選擇申請性質;進入下一頁後需要核實申請資格,版面有七條問題,所有問題均需答「是」才可進入下一步。 核實申請資格後,僱主需預備以下資料: ●商業登記證或相開登記證明;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計劃參與編號; ●僱主之公司或個人銀行戶口電子副本(檔案大小為10MB內) 指定表格範本可按此處或於網上申請表格中下載。   ● 先選擇合適的申請類型。 ● 申請前有七個問題核實申請資格,最底部會列明僱主所需資料。 ● 第一個步驟需填寫公司名稱、地址、MPF等公司基本資料。 ● 僱主需選擇計算月份,因會用作計算補貼額,故要小心選擇。 ● 第二步為填寫銀行資料,僱主需要上載最新一個月的月結單或存褶電子副本。 ● 最後一步為填寫僱主聯絡資料,完成後再確認無誤便完成,整個過程約需5至8分鐘。   相關罰則: 勞工及福利局亦在網站內列明,若補貼期間內裁員及不是將補貼全數給僱主,將會設有罰則,並追回未有支付的補貼額。而早前較模糊的罰款百分率亦在網站內公佈,公司總數僱員少於10人為10%;10-49人為20%;50-99人為40%;100-499人為60%;500人或以上為80%,代表僱員人數愈多,罰款百分率愈高。罰款總額為當月補貼額 X 僱員減幅百分率 X 罰款百分率,詳請可見下圖。新增罰則方面,如企業若於申請第二期津貼時被發現於6至7月期間大幅裁員,如無合理解釋或計劃重新請人,政府或會拒絕其申請,並收回已發放的津貼。 ●僱員愈多,罰款百分率愈高。       ●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申請已完成,共有14.85萬個僱主申請,涉及保障僱員數目190萬,工資補貼涉439億元,平均每人獲2.3萬津貼,97%僱主為中小企,380名僱主僱用500人以上;另有11.6萬人屬自僱人士。  

【武漢肺炎】5月25日起接受申請 自僱人士都有份 !「保就業計劃」最新細節大公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並宣佈一系列補貼出糧的「保就業計劃」修訂措施,並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公布細節。僱主可於5月25日至6月14日起經網上申請,第一期計劃預算仍維持810億港元,將涵蓋6至8月工資補貼,上限為港幣9000元,預計27萬僱主、170萬名打工仔及21.萬自僱人士都可受惠。政府表示將會視乎市場反應,考慮是否推出第二期。 申請資格: 僱主只要在今年1月至3月31日或之前擁有公司戶口,而沒有接受政府全額資助,都符合申請資格。政府將資助每位擁有MPF戶口的員工一半薪金,上限為港幣9000元。   計算資助額: 僱主選擇資助金額參考月份時,可選擇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個月份薪金。   注意事項: ●僱主須以3月份受僱人數作準則,僱主申請後必須確保6月至8月的受薪員工人數不會少於3月底時的受僱人數 。 ●僱主只須在網上提交申請,授權強積金受託人向政府委任的代理人提交供款資料,僱主不用自行提交僱員資料或證明,當中所有行政費由政府支付。 ●僱主只可為5月7日前已申報強積金的僱員申領。 ●僱主申請時須簽署承諾書,承諾接受工資補貼期間不能裁員,資助全數必須全額給予僱員。而未給予員工的款項,僱主須交還政府。   違反承諾罰則: 政府將制定懲罰機制,若發現企業受薪人數減少,會按違規程度、僱員人數多少來懲罰僱主,包括取回部分補貼或僱主繳交罰款等。   自僱人士安排: 只要在今年3月31日或前開立強積金戶口,即使未必有供款,但申請時若仍未取消,便可獲7,500元一筆過補貼,涉及約21.5萬人。   申請日期: 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將於5月25日至6月14日在網上接受申請,期限為3個星期。   發放時間: 第一期計劃涵蓋6至8月共3個月的工資補貼,申請約3至4星期內便可獲發放補貼。   ●林鄭稱計劃原則是要符合簡單易明及容易申請,並迅速發放款項,也要涵蓋廣泛,才能令更多僱員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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