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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萌救經濟?】吉祥物比明星代言更好!中小企要如何善用?

東京奧運即將於明年登場,熊本縣政府本有意讓人見人愛吉祥物「熊本熊」擔任火炬手。雖然最終遭到主辦方以「非人類」為由婉拒,但吉祥物其實並不只是一個角色,它的一舉一動會影響別人對其感覺甚至整個公司形象,更可成為一門大生意! 人都是視覺動物,相比文字,我們更容易記住形象和外形。對於足夠風格化、漂亮和能夠體現價值感的東西接受度更高,這也正是吉祥物優勢所在。 吉祥物一般以動物為基礎,並與其所屬機構背景配合。作為品牌、團隊、公司甚至某個公眾人物代表,吉祥物可強化機構企業與人們溝通、提高辦析度,及有效呈現品牌或機構形象。 精心設計的吉祥物能比明星之類的代言人所傳遞的信息更加精準有效,皆因吉祥物能夠更隨意地呈現不同特徵,根據產品需求和定位來自定義風格。舉例來說,早餐榖物品牌家樂氏(Kellogg’s Frosted Flakes)以著名吉祥物老虎東尼(Tony the Tiger)作為代言人,形象早已深入民心。又或是金霸王電池的粉紅色兔仔( DURACELL BUNNY)。 吉祥物不但通過視覺化的方式來傳達信息,更可以轉化成實際利潤。「吉祥物大國」日本不同地區加起來有過千隻吉祥物,同樣是配合宣傳。當局更利用吉祥物形象,生產不同類型商品。以最具人氣「熊本熊」為例,與其有關的商品在2018年整體銷售額達1505億日圓(約105億港元),連升7年。 ●香港政府歷年都設計過不少吉祥物,如大嘥鬼、任何人、清潔龍阿德,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 比起吉祥物,香港不少企業會選擇邀請知名卡通人物為公司宣傳,但要得到授權(licensing)就需要動用大筆資金,可能比重新設計一隻吉祥物要花費更多。惟中小企很多時未想到發展吉祥物,多數只流於派傳單層面,所以不妨考慮整返隻,為企業提升知名度。當然,並不是只要視覺化角色就可以成為吉祥物,吉祥物應該要符合以下標準: 1.令人難忘 2.高識別度 3.原創角色 4.保持一致設計 5.靈活適應性,可調整 6.適用不同需求和任務 7.能兼容不同尺寸和分辨率 8.風格上保持協調 9.活潑友好

【合約精神】代言人單方面宣布解約一定要賠償?

在日常商業運作中,都會需要草擬及簽訂很多合約,一般合約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所以若一方無法履行合約條款時,另一方是可以控告對方。不過近日多個國際知名品牌被爆出旗下產品存在涉嫌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信息,其代言人們紛紛在社交平台宣布解約。若藝人單方面提出解約,其實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作出賠償呢? 訂立合約的其中一方違反合約條款,另一方可採取甚麼行動? 一般而言,無過失的一方可選擇採取下列3個措施。 1.將有關合約當作已被解除。同時,如對方違反合約主要條款,就可考慮向對方索取賠償 。 2.繼續履行合約內容,但同時透過訴訟向對方索取賠償。 3.要求法庭頒發強制履行命令、禁制令、糾正或撤銷令 。「強制履行命令」是迫令違約一方去履行合約所列明的責任。而「禁制令」旨在禁止違約一方繼續作出某些行為。至於「撤銷令」主要是取消合約,並盡量將立約雙方回復至立約前的處境,例如要求退款或退貨等。 主動提出解約就一定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般違約責任是依據合約內容而定。首先要視乎違約行為是屬於違反合約的主要條款 ,還是違反次要條款 。主要條款是合約的核心部分,如果其一方違反這些條款 ,另一方可解除合約及索取賠償。次要條款則屬於較輕微的條款,違反這些條款只可容許另一方索取賠償,但不可解除合約。要分辨重要條款和次要條款須以普通常識為基礎,並考慮有關侵害程度是否很嚴重, 與此同時,亦會考慮有關行業之行規或立約雙方的過往交易等等因素 。 而就藝人單方面解除合約是否違約,就需要根據藝人與品牌所簽訂的代言合約中,列明了哪些可以提出單方面解約的行為。如今不少藝人代言合約中,特別是與國際品牌合作時,合約內容通常都會寫得非常仔細,亦會加上單方解除合約的免責條款。一般內容都是列明當任何一方有出現重大負面影響的行為,涉及到政治、色情、緋聞、國家主權、公眾利益等方面,另一方就有權主動解除合約,而無需負擔相應賠償。這些免責條款主要是用來保證出現不同情況時,都有對應條款讓雙方依循,從而保障利益,減低要承受的風險。   ●楊冪是Versace的首名中國代言人,剛於今年6月24日由Versace透過微博宣布正式出任。 但不足兩個月就因品牌涉嫌「辱華」而被楊冪單方面宣布終止合作。 ●Swarovski涉嫌「辱華」,代言人江疏影單方面宣布解約。   如果合約確實沒有約定,單方面解約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萬一合約中沒有明確寫明單方解約的免責條款,就很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雙方一般會就違約金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再付諸訴訟。例如香港歌手鄧紫棋(G.E.M.)的前經理人公司就違約問題入稟法庭,向G.E.M.追討賠償。 若代言人違約,賠償金額如計算? 有中國資深業者表示,代言人如果因故解約,通常違約金是代言費的5至10倍。舉列來說,國內模特兒劉雯為Coach一年的代言費用大概是150萬美元,萬一需要賠償的話,就可能要付1.77億港元天價違約金。   資料參考: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

【市場營銷】搵岩代言人 迎來業績逆轉

「影響力行銷」(Influencer Marketing)現在的品牌無論大小,都想要找幾個影響力人士來代言。透過代言人的良好形象,建立起消費者對產品認同,對於增加銷售與曝光有顯著影響。因此請代言人代言產品,逐漸成為主流市場宣傳方式。選擇一個與品牌調性一致的名人進行代言,從而提高品牌說服力,有助建立企業形象,擴大品牌知名度、影響力,和宣傳效果。以下例子讓大家了解適合的代言人對品牌及業績會有甚麼成效。 FUJIFILM與Taylor Swift 智能手機面世後,相機市場衰退幅度超乎想像,讓相機大廠都為業績所苦。FUJIFILM旗下的即影即有相機(Instax)以精美相紙及獨特個性風格開拓年輕人市場。迎來發售20周年,除了亞洲,FUJIFILM也在歐美等地增加銷售通路,矢志擴大銷售戰線。FUJIFILM邀請了本身為Instax粉絲,於社交媒體坐擁3億追隨者的美國歌手Taylor Swift擔任全球代言人,還推出Taylor Swift版本相機及相紙,吸引眾多Instax粉絲搶購。能創下1年賣出1000萬台Instax相機的亮麗成績,代言人Taylor Swift功不可沒。 ●FUJIFILM邀請了本身為Instax粉絲的美國歌手Taylor Swift擔任全球代言人。 ●FUJIFILM推出Taylor Swift版本相機,吸引眾多Instax粉絲搶購。   ●FUJIFILM剛剛公佈了2019/Q3季度財報,Instax依然是銷售王者。 Burberry與吳亦凡 創立已有160年歷史的Burberry向來以英倫風標榜,多選擇與本土明星合作。不過這一現象正發生改變。為挽回中國市場,迎合千禧一代消費者,Burberry在官方微博宣布內地男星吳亦凡出任其品牌第一位非英裔代言人。據統計,該條微博的轉發量達到26萬,在吳亦凡微博2180萬粉絲的推廣下,Burberry官方微博的粉絲也早早突破了100萬,而其熱門微博也全都與吳亦凡有關。 英國媒體The Telegraph巴克萊分析師J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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