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小時定律」由作家麥爾坎.葛拉威爾所提出,他在暢銷著作《異數》(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中指出:「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並非天資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只要經過一萬小時的錘煉,任何人都能從平凡變成超凡。」
此後人們多如此解讀:定律說的是如果你要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那就需要 10000小時。若每天工作八小時,一周五天,那麼你只需要五年的時間,便能成為頂尖高手。
但我們可以想像,我們從小到大有一些持續的興趣,如打籃球﹑踢足球等等,要超過一萬小時其實不困難,但為何我們還沒成為高手呢?
這是因為「一萬小時定律」所說的「一萬小時」,只是必要條件之一,並不是事實的全部。僅僅投入一萬小時的時間不能成為一名專家,不是所有的練習都能達到相同的效果,更重要是如何有效利用這些時間。
事實上,我們需要以「一萬小時」進行「刻意練習」。刻意練習具有一定的結構性﹑具有預先計劃性﹑具有一定的策略性,不只是漫不經心﹑簡單的重複訓練。它重質量而非數量,長此下去才能達到與眾不同的程度。確實而言如何做到?
訂下定義明確的短﹑中﹑長期目標。先由短期的小目標開始,做到高度投入,不斷超越自己的comfort zone,就像是拉伸一根橡皮筋,不斷嘗試去突破現階段的技能水準。當中可能面臨各種壓力,需要我們一直做出改變。
保持連貫性。將刻意練習變成習慣,它的有效之處在於不間斷的規律性。因此,我們每天都要拿出一定的時間來進行刻意練習,並不惜一切代價保證事情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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