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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熱話【高齡職場】銀髮長者同樣是寶貴人力資源!香港僱主想請退休人士工作面對甚麼難處?

【高齡職場】銀髮長者同樣是寶貴人力資源!香港僱主想請退休人士工作面對甚麼難處?

記得早年有一套電影《見習冇限耆》(The Intern),講述一個年屆七十的老人去網購公司擔任老年實習生,雖然老人家對科技未必熟悉,但正如電影宣傳海報所說「經驗是永不過時的履歷」,年老員工有洞察力,交際手腕也更圓滑。在不少發達國家,老年人在退休後再次返回社會工作有似乎成為未來趨勢。不過在香港,僱主要雇用已退休的長者工作,或是長者要找到理想工作又面對哪些困難?

本港長者就業困難重重
現時本港沒有法定退休年齡,不過一般退休年齡是在65歲。香港面對人口老化及勞動力減少問題,提倡長者再就業可算是一個雙贏方案。除本身因生計而勉強繼續工作的長者外,部份退休人士仍自覺有工作能力和興趣,希望繼續賺取收入,不過在行業上的選擇其實非常有限,所以鼓吹退休長者重返一般職場就業卻並非想像中容易。
根據2019年由政府經濟顧問編寫的《長者就業情況:本港最新發展及海外政策比較》,反映本港長者就業的概況。當中指出香港最新長者勞動人口參與率雖然在過去十年間迅速上升,但與部分海外經濟體相比,仍處於相對較低水平。若以職業來劃分,相對日本和韓國,香港在職長者勞動人口中較多從事較高技術職業,當中以行政人員及經理級職位為主,惟只佔本地數字少數。
同時報告指出本港目前有68.8%長者勞工從事低技術工種,高於整體就業人口56.3%。他們所賺取的工資相對微薄,而且這類工作幾乎都是辛勞體力型,例如街頭清潔等,反映長者在就業市場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另一方面,目前為高齡員工購買勞保面對重重難關,令不少僱主卻步。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下稱「勞保」),以承擔僱主在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而長者同樣需要有勞保才可再就業。
不過有保險經紀和專門協助長者就業顧問指出,為65歲以上退休人士購買勞工保險,手續程序繁複之餘,僱主也需提供額外資料,部分僱主為免麻煩,索性不聘用長者。同時,長者勞保費用也是僱主關注一項。目前官方並沒有相關數據,但綜合數據,由於逾60歲長者從事勞動工作受傷風險較高,其保費高一至兩成,而即使長者從事文職,購買勞保時按職位類別及職級釐訂保費,但其醫療保險保費較其他同事貴一倍。
怎樣才能有效推動?
隨著年紀漸長,老年人注意力和專注度都會下降,未必能夠與年輕員工一樣高效和精準,但是退休長者富有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和人生閱歷,同時具高抗壓性,心態也比較從容,能夠冷靜處理問題。基於這些特質,只需要按能力設計工種,加以培訓,退休人士一樣可以發揮特殊優勢。

但若要真正鼓勵長者就業,政府及企就必須進一步思考如何善用他們在職場上角色,訂立一套薪酬調整、福利制度和工作標準。現時各地政府都加強促進長者就業,包括增加工作誘因、減少僱主障礙及提升長者就業能力。例如同樣面對人口者化的日本,當地政府在去年發佈《高年齡者僱用安定法》修正案概要,要求企業將退休年齡延長至70歲之外,還要求企業支持老年員工到其他公司再就業、創業等,確保有工作意願老年人能繼續貢獻社會。同時維持企業聘1至2名長者每年可得40萬日圓(2.7萬港元),聘10人則有145萬日圓。新加坡政府也立法制定長者重聘指引,要求僱主在員工即將退休時商討退休或重聘可能,並按長者能力設計工種、制定薪酬,規管企業僱用長者員工的責任。
歐美國家方面,荷蘭政府為鼓勵長者重投職場,表示僱主若肯新僱年齡逾55歲員工,可豁免傷殘保險稅。美國紐約市政府推出「老年社區服務就業計劃(SCSEP),為55歲以上、收入低於聯邦貧困線的老人提供職業培訓,包括求職技巧和電腦操作。
香港勞工處推行改善中年就業計畫,向聘請年長人士的僱主發放每月4,000元在職培訓津貼,但對僱主誘因不大。既然現時香港都有不少長者身心健康,更具有工作意願,不知香港政府會否向其他政府效法,讓他們能夠一展抱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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