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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熱話【修訂爭議】5分鐘了解逃犯條例基礎與影響

【修訂爭議】5分鐘了解逃犯條例基礎與影響

數以萬計香港市民佔領了香港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附近的主要幹道,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提交立法會的《逃犯條例》。這次修訂引發大量社會爭議,理應給予市民充足時間理解、討論和反映意見。我們集合了5大修訂疑問,讓大家更了解修訂條例細節,以及究竟條例修訂對香港經濟及國際地位會帶來什麼影響。
1.為什麼會出現《逃犯條例》修訂?
2018年初,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同來旅遊的懷孕女友潘曉穎,棄屍後逃回香港。雖然加害者與受害者皆為香港人民,但台灣和香港並無引渡條款,造成即使當事人認罪,香港法院卻無法進行判決的窘境,最後只能以民事洗黑錢為由,判陳同佳入獄29個月,但無法就殺人罪將他引渡至台灣審判。

 
2.什麼是《逃犯條例》修訂?為什麼有人會反對這個修訂?
《逃犯條例》修訂是指《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修訂了在嚴重罪行情況下,包括:謀殺、性犯罪、販毒、貪污、走私、非法入境等 37 項罪刑,香港都可以在未簽訂「逃犯移交」協議下,移交在港罪犯到其他犯罪管轄國家或地區,包括中國大陸。所以通過後其中一個後果,是特區政府可以按中國政府要求,將中國政府視為疑犯的人士送交大陸,也就是所謂的「送中」。
現行 20 個與香港簽訂移交逃犯協定的司法管轄區:
澳洲、加拿大、捷克、法國、芬蘭、德國、印度、印尼、愛爾蘭、馬來西亞、荷蘭、新西蘭、菲律賓、葡萄牙、大韓民國、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及美國。
不包括以下地區:中國、澳門、台灣、泰國、日本等等。
《逃犯條例》修訂備受爭議之處:
●移交逃犯的權力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變成不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只需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就能將犯人移交給中國。
●香港法庭在《逃犯條例》的規則下是不具調查權力,只能倚靠中國政府提供的「表面證據」審核,不會考慮案件是否完全沒有合理疑點。
有輿論指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並不獨立,除了有很多案例是幫人反而變成被告,也常常受政治影響而未能做到公平公正。一旦中國官方捏造了不實證據,嫌疑人是幾乎沒有辯駁的可能。這使很多香港人感到害怕,如修訂通過,將不能再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自由。
3.我沒有干犯嚴重罪行,就算《逃犯條例》作出修訂,對我都沒有影響吧?
《逃犯條例》修訂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其他國家和中國政府簽訂移交協議時,一般會規定不會移交本國國民。但在香港條例下,無論是土生土長的香港居民,還是只不過在香港機場轉機的外國旅客,一律可被拘留移交。假若港人或旅客曾發表一些對中國政府的不利言論,例如「惡搞」政治人物、轉載Youtube影片,都有機會被控以其他罪名引渡至中國。
4.立法會審議程序是怎樣?
法案在提交立法會之前,會先在憲報上刊登。法案如要獲立法會通過,必須經首讀、二讀及三讀的程序。進行首讀時,立法會秘書會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宣讀法案的簡稱。提交有關法案的政府官員或議員繼而會動議”‍法案予以二讀”的議案,並會發言解釋法案目的,法案二讀隨之展開。
以往有爭議的法案,立法會都會成立法案委員會,惟今次因法案委員會情況混亂,政府決定將法案直接交上大會,恢復二讀是由政府全權決定,只需提早12整天向立法會作出預告。
今次修訂法案本打算恢復二讀辯論時,由議員發言及官員回應,而主席梁君彥預留9小時,即13號周四早上便就二讀進行投票,表明是否整體上支持法案。法案若二讀獲通過,隨即交由全體委員會審議,就修正案及每條條文討論。梁君彥決定合併辯論沒有修正案及有修正案的條文和154項修正案,並就修正案是否納入法案進行表決,暫預留46小時,即下周四下午會完成,屆時全體委員會會回復立法會大會。最後,三讀包括處理餘下程序,如辯論及表決整個法案,則預留約6小時。梁君彥預計下周四約晚上8時會完成所有程序。而有關法案經特首簽署並刊憲後便會生效。
立法會大會會議宣布暫時押後,直至另行通知。至於何時會召開大會會議,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4(3)條,會議日期及時間皆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可隨時將會議的日期或時間押後或提前。

5.一旦修訂通過,對香港經濟有什麼影響?
香港是一個國際商業城市,擁有專業獨立法治形象。普遍經濟學家擔心一旦《逃犯條例》修訂通過,會影響香港金融地位。外資公司在投資中國之餘,也會將資金放在香港,正是相信香港法制,將香港視作「避難天堂」。一旦修例,會令香港這個「避難天堂」角色有所轉變,外資公司可能會擔心派遣香港的人員和資金安全,逼使他們把區域總部搬到其他地方,例如至新加坡。同時亦會影響到香港「超級連繫人」的地位,促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被新加坡取代。
另外,美國稱《條例》修訂可能違犯1992年訂立的《美港政策法》(又稱《香港關係法》)。該法支持本港於「一國兩制」下,成為一個有別於中國的「非主權實體」,將香港視為政治、經濟、貿易政策方面,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地區。但上月美國國會轄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表報告,指《逃犯條例》修訂違反《美港政策法》當中的多項關鍵條文,令人擔心《逃犯條例》修訂一旦通過,令美國取消《美港政策法》,至於其他外國政府亦有可能撤銷對香港(相對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優惠政策,或會對香港經濟帶來重大影響。
而三大評級機構之一的標準普爾(標普),在報告提及《逃犯條例》修訂可能會影響香港信貸評級。標普重申香港信貸評級為「AA+」,前景為「穩定」,但標普報告指出《逃犯條例》的修訂,已引起市場討論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會否受損,標普又指香港信貸評級高於中國的「A+」,是基於香港的管治水平、法治基礎、政策框架、營商環境及監管制度與中國截然不同,若兩地的體制與監管框架變得相似,可能要重新檢視香港評級。除標普外,同屬三大評級機構之一的惠譽於6月12日發表報告,亦以同樣理由提及若《逃犯條例》修訂影響香港自治水平,會導致惠譽重新評估香港信貸評級。

參考資料:matters香港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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